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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西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 相关问题说明

www.gongkao100.com 来 源: 公考之窗  作 者: 公考之窗
 

    一、报考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其中,“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8年7月,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累计时间为两年。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各招录部门的《招考简章》和各市招录公务员职位一览表。报考人员可于2008年6月23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pta.com)

         山西人事人才网(http://www.sxsrs.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址

         时间:2008年6月26日~7月2日

         网址: 山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xpta.com)

         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①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6月26日8:00 至7月2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6月26日至7月2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7月2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7月3日0:00至7月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为充分体现公务员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到3:1。报名结束后,省录用主管机关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减少指标的职位和取消考试的职位,并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7月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通过资格审查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5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08年7月15日—7月19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8年7月19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根据招考部门要求安排)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

         7月2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5:00—17: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省会城市和其它有招录计划的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在省会城市参加考试,报考市、县机关的,在所报市所在地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晋团联发[2004]3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中青发[2003]26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晋办发[2006]14号《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和晋人字[2006]99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参加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者,于2008年7月15日至7月18日持派出单位出具的证明、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登记确定,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的成绩可于8月3日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2、专业测试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专业测试成绩×40%)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人数不达录用指标3倍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3:1,如减少到1名仍不达3:1的,则将所有不达比例的职位合并进行面试,并将指标减少到面试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为3:1进行录用,如合并后仍不达3:1的,则按原职位进行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省招考机关和各市人事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确定是否录用。

         参加专业测试、面试的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pta.com)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录用

         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的,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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