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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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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 邮 编:100045 电 话:010-68579977 传 真:010-68576639 网 址: http://www.hmo.gov.cn 主要职能: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是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港澳事务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港澳社会各方面情况; (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联系; (三)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政府的工作联系; (四)促进、协调内地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教、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五)负责内地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批、办证等管理; (六)参与对港澳中资机构和劳务输出的管理; (七)宣传香港澳门基本法,及中央政府对港澳的方针政策。 内设机构: 设置6个职能司: (一)秘书行政司(人事司) (二)综合司 (三)政研司 (四)联络司 (五)交流司 (六)法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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